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祥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15904683061联系建设单位可到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祥猪场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共青农场居民;评价范围外的共青农场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祥猪场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5904683061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共青农场15队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和金江路交口,汇智广场1302室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145699916
E-mail:118145699916@163.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洪祥猪场
2020年9月7日 |